原标题:《陇南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》施行
记者从省气象局获悉,《陇南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》于今年12月起正式施行。作为我省首个非省会城市气象专项立法实践,该《办法》标志着陇南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、规范化新阶段。
陇南市地处秦巴山区、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交汇地带,九成为山地丘陵,立体气候显著,暴雨、泥石流等灾害频发,年均经济损失达数亿元,防灾形势严峻。气象防灾减灾也面临立法缺位、职责不清、预警传播“最后一公里”不畅等问题。
今年初,陇南市气象局启动立法工作,联合市司法局和相关专家组建立法工作专班,先后赴浙江省杭州市、宁波市学习当地先进经验,走访陇南市应急局、水务局、自然资源局等行业部门和武都区、宕昌县、康县等乡镇基层一线,充分了解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急需改进之处,广泛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,经反复论证形成,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以市政府令的形式予以印发。
《办法》紧密围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关键环节,构建了覆盖“监测—发布—传播—响应—保障”全链条的制度体系。明确县级以上政府的领导责任,确立气象部门为预警信号唯一发布主体,细化涉灾部门的联动职责,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传播义务。并针对山区特点,构建立体化预警传播网络,明确基础电信企业精准推送义务,整合媒体资源,依托监测预警系统、微信矩阵、卫星终端等,破解“最后一公里”难题。(新甘肃·甘肃日报记者王思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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